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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经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有利于提高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各项活动。

  (一)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行业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发展规划、绿色制造体系标准、资源综合利用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准入条件等方面的研究制定并贯彻实施,反映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和会员诉求;

  (二)收集国内外石化行业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等信息,总结、交流、消化吸收国内外新技术,组织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技术筛选和技术成果鉴定、评价工作;

  (三)开展石化行业绿色发展、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和咨询等服务;

  (四)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和政府机构,组织开展国内外化工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训教育等活动,为会员企业的对外交往活动提供服务;

  (五)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交流推广、信息发布和技贸洽谈等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各类交流会和展览会;

  (六)依照有关规定,创办会刊、网站等行业环保媒体,编辑、出版会刊及内部交流刊物。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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