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政策文件

环境保护部审议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日期:2008/9/10

环境保护部在8月15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02年10月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严格、统一的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环评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名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名录》项目类别的涵盖范围、环评类别划定、敏感区定义等方面进行修正和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对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修订后的名录共分23个大类,198个小类,除增补项目类别外,对一些污染严重、生态影响较大、环境影响特征复杂的建设项目,提高了环境分类等级,并严格了处罚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版权所有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京ICP备12049413号-1

电话:010-84885227     传真:010-8488522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国化工大厦     邮编:1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