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及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日期:2022/3/2
各有关单位:
2021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等一系列管理规定,目标是加快推动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2022年起,被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地方重点排污单位、上市及发债企业等都必须按照相关最新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披露。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高度重视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为推动全行业增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帮助企业实现合规化管理,联合会组织制定并发布了《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指南》和《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受到了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帮助企业更准确地理解政策、管理要求和使用标准,提高全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化工环保协会计划于3月29日联合召开线上政策、标准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2年3月29日9:00-17:00
会议形式:腾讯会议(会议号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1、生态环境部综合司介绍《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及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计划;
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介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解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
3、邀请证券管理部门介绍最新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要求;
4、邀请北京化工大学介绍目前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评估情况;
5、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介绍《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指南》和《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规范》。
三、参会人员
石化和化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贵单位确定参会人员并填写回执表,于2022年3月18日前发送至以下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孙丰阁,崔智博
邮 箱:hb_cpcif@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表
2022年2月24日
附件:
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及标准宣贯会参会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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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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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参会代表填好回执表,并于3月18日前发送word版格式电子邮件至hb_cpcif@163.com,以便会议安排。
2、联系人:孙丰阁,13501349802
崔智博,18813056913
3、会议时间:2022年3月29日9:00-17:00
4、腾讯会议号将发送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附件下载:1.关于召开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及标准宣贯会的通知/files/file/202202/2022022815230413413.PDF
2.石化和化工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政策及标准宣贯会参会回执表/files/file/202202/202202281529063363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