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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参与编制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正式发布

日期:2021/12/29

    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提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源头减量化,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为落实文件精神,受生态环境部委托,我会配合石化联合会编制完成《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明确了化工废盐环境管理要求,对企业废盐的源头减量化和规范化管理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目前该指南已于12月24日由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74号公告正式发布 。



指南下载请点击附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化工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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