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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日期:2018/12/27

关于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石油和化工安全环保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近期发生了几起重大、较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给行业的生产运营带来极大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健全石化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安全环保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在全行业开展安全环保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全行业的安全、环保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强化企业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努力实现石油和化工行业各类事故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提升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二、工作重点

1.大力推进责任关怀,树立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开展责任关怀,加强行业自律,积极从社区认知和应急响应、储运安全、污染防治、工艺安全、职业健康安全和产品安全方面推进和实施责任关怀;引导企业对产品从设计、制造、生产、储运、使用、废弃到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绿色运行,全面提升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承诺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作业管理,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加大安全环保的防治投入,落实安全环保管理措施,扎实开展安全及环保隐患排査治理工作。

3.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通过规范管理,保持设备设施完好性,确保装置安全运行;严格新装置试车和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变更管理以及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仪表系统管理,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并对现有安全仪表功能实施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降低风险的要求。

4.强化风险管控。加快构建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警,通过深入分析日常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安全风险,及时向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预警,增强应对安全风险的有效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5.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预案,特别是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完善应急物资配置,加强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感知、反应、应急能力和科学化处置水平,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处置有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加强污染防控。加强废水、废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及恶臭气体的收集和治理,避免发生废气扰民问题,逐步改善环境质量;做好固体废物的堆存、处理及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贮存、转移、处置等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

7.做好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针对秋冬季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从实、从高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带头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8.责任担当,形成合力。各专业协会、专委会等组织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共同推动石油和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水平提升。氯碱、纯碱、氮肥、煤化工、炼油等五个重点领域要结合特点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组织好本行业安全环保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到20192月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91月底前)。石油和化工行业各协会要结合各自行业和专业特点,明确企业自查重点,对安全隐患、重点环节、重大风险岗位都要提出具体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措施进行整改,专人负责,限时完成,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给相应的行业协会。

(二)抽查阶段(20191月中旬至下旬),五个重点领域协会要在专项行动中安排和组织专家抽查2-3家企业,联合会做好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重点领域协会要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和抽查情况,分析本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难题、有关企业在安全环保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可在本行业推广和借鉴的做法、经验,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形成完整的报告,报送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回顾总结阶段(20192月底)。针对全行业以及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联合会将在全面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会,分析全行业绿色发展、安全运行存在的问题,总结可在全行业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并对全系统的绿色发展、安全管理提升提出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环保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联合会将成立以李寿生会长为组长、周竹叶副会长为副组长,氯碱、氮肥等重点领域协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小组,各专业协会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企业的联动,及时掌握情况,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做好督促落实、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设在联合会安全生产办公室,承担行动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成立联络工作小组,各重点领域协会要安排一名人员负责对接工作,做好上报专项行动方案、信息报送、抽查名单、总结报告、参会企业和人员名单等事宜。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专业协会和专委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环保提升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行业企业对于安全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联系人及电话:

李威,010-84885597/15210834552

邮箱:550460472@qq.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8年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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