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
日期:2016/5/24
公 示
根据《“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规定,经大型集团公司、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推荐和专家评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审核,拟推荐119家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109名优秀经理(厂长)、109名先进工作者为“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至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关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如对公示企业、人选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优秀经理(厂长)、先进工作者评审办公室(简称评审办公室)反映并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提供确切的证明材料。
评审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楼化工大厦506房间
邮政编码:100723
联系人:张岩男 熊梅 庄相宁
电话:(010)84885718、84885227
传真:(010)84885227
附件1:“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单位名单
/files/file/201605/20160524134437423742.docx
附件2:“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优秀经理(厂长)名单
/files/file/201605/2016052413450992992.docx
附件3:“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工环保先进工作者名单
/files/file/201605/20160524134598499849.docx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