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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调研的通知

日期:2016/3/1

中石化联质发(201664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尤其是“两高”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新的司法解释及新环保法的实施,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日益严格,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由于化工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成分复杂、难处置,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过程中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和障碍。

为了解化工行业在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及副产物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和障碍,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在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争取协调解决,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拟联合在行业内开展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调研。请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提纲要求填写调研材料,并于331日前将调研材料反馈我会,现场调研请予以支持。

有关行业组织、企业集团请在本行业、本企业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将调研材料汇总后通过邮件、书面等形式报送给石化联合会。

我会在函调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座谈、现场调研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对意见汇总后,将对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建议报送有关部门,并确定下一步加强危废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联系人:周波、庄相宁、周献慧

  话:010-84885227

  真:010-84885227

  箱:hb_cpcif@163.com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00

 

附件: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调研提纲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2016229


附件:

 

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调研提纲

 

一、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地址、填报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产品情况

包括产品种类、规模、产量等信息。

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

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危险废物名称、产生量、产生系数(吨废物/吨产品)。

2)产品生产工艺说明

用简单方框流程图或简洁文字说明生产工艺过程(单元)并说明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

3)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说明所采用的处理处置技术或综合利用技术或堆存方法,以及处理处置成本。

三、危险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行业(企业)采取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是否达到或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或环境标准情况。

详细描述行业(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或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难点及遇到的亟待解决的政策、标准、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四、需要向政府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的问题

填报企业是否有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希望协调解决的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建议予以豁免的危险废物

序号

名称

成分

豁免理由

备注

 

 

 

 

 

 

 

 

 

 

 

 

 

 

 

2、建议予以排除的危险废物

序号

名称

成分

排除理由

备注

 

 

 

 

 

 

 

 

 

 

 

 

 

 

 

3、建议予以鉴别的固体废物

序号

名称

成分

鉴别理由

备注

 

 

 

 

 

 

 

 

 

 

 

 

 

 

 

注:1、“豁免”指废物本身属于危险废物,但在特定用途领域不按危废管理;

2、“排除”指废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企业对废物属性有异议;

3、“鉴别”指企业和环保管理部门对废物的属性不明确或存在不同意见。

五、对于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法规、标准和政策的建议

详细说明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危险废物管理政策、标准的建议,以及需要行业协会协助企业开展相关工作的建议。


详见:/files/file/201603/20160301145745824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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