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修订调研的通知
日期:2023/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当动态调整”等规定,生态环境部将定期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修订。
石油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成分杂、处置利用困难,是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重点行业。为了解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利用现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行业危险废物在管理及处置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与化工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联合工作组(协会与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共建)拟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名录修订调研工作,并将调研成果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请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提纲(见附件)要求填写调研材料,现场调研请予以支持。行业组织、企业集团请在调研下属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调研提纲汇总报送,生产企业请按照调研提纲自行填报。
请各单位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会,回复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支持!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崔智博
电话:010-84885436,18813056913
邮箱:18813056913@163.com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联系人:孙丰阁
电话:13501349802,微信:sunfengge001
邮箱:sunfengge001@163.com
化工危险废物环境治理联合工作组
联系人:刘国梁
电话:010-84665460,18515101885
邮箱:liuguoliang@meescc.cn
附件:调研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