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工环保协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日期:2021/4/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准则,以供全体会员共同遵守。
第二章 行业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条 各会员单位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依法生产经营。
第三条 遵守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行业的声誉。
第四条 树立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观念。会员之间互尊、互补、互助,加强行业团结协作,发挥行业整体优势。
第五条 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优胜劣汰的观念,立足于把企业做好做强做大,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第六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企业新闻宣传和广告活动。内聚人心外塑形象,将企业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相融合,促进行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
第七条 加强企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企业员工职业行为,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员工有正确的职业行为。
第八条 执行科学文明的生产过程,杜绝企业有害有毒气体排放和液体泄露污染,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 坚持节约能源、减少排放,为实现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做出贡献。
第十条 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率,杜绝伪劣产品和假冒产品,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树立用户至上的观点,做到公平贸易,服务周到,主动热情,用户满意。
第十二条 树立以优胜的经营思想、不搞非理性的无序竞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
第十三条 诚信为本,信誉第一。在企业间业务往来的过程中,做到重信誉,守合同,杜绝违约背信现象,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第十四条 坚持创新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名牌产品。坚决杜绝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十五条 积极参与责任关怀行动,承担公民责任。在国家社会需要时,履行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执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
第十六条 对在执行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 对违反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的会员,予以惩戒。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准则由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