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行业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8/5 来源:中化环协发〔2020〕33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8号)的要求,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为石油化工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我会将组织开展石油化工行业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装备行业领先,处于开发、应用或推广阶段。其中,开发类指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已经用户初步验证的技术装备;应用类指国内领先、具有行业引领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已实现产业化生产的技术装备;推广类指技术成熟可靠、推广潜力大、经济适用且有成功应用案例的技术装备。
(二)技术装备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应用后“三废”排放量大幅下降,污染物控制优于国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或优于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要求。
(三)申报范围包括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和药剂、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等重点领域。
二、工作程序
(一)请各相关生产或研发单位填写《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附件1、2、3),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b_cpcif@163.com。
(二)我会将对申报的技术装备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成果评价工作,通过评价的技术装备将列入到《石油和化工行业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同时推荐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对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的重大技术装备,鼓励申报单位创建石油和化工行业环境保护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刚、周波
联系电话:010-84885718、010-84885227
电子邮箱:hb_cpcif@163.com
附件:1、开发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files/file/202008/20200805163710811081.doc
附件:2、应用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files/file/202008/20200805163767736773.doc
附件:3、推广类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files/file/202008/20200805163792539253.doc
附件:4、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化工行业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files/file/202008/20200805163892249224.pdf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