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豁免鉴别管理制度有关意见的函
日期:2019/3/1
中石化联质环函(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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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制度和鉴别管理制度等文件能够更加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切实满足管理需要,生态环境部将启动对《名录》的修订及危险废物豁免、鉴别管理制度的研究工作。为了充分反映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请贵单位结合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和鉴别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名录》的修订意见及依据,请填写附件1;对《名录》中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以及豁免内容和依据,请填写附件2;其他关于完善《名录》、豁免管理制度、鉴别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请另附文字。
请认真研究并于3月15日下班前提出书面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回复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支持!
附件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意见征求表
附件2:建议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汇总表
附件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联系人:周波、庄相宁
电 话:010-84885227
邮 箱:hb_cpcif@163.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files/file/201903/20190301103514741474.doc
附件2:/files/file/201903/20190301103626352635.doc
附件3:/files/file/201903/201903011037594559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