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头孢活性酯副产物制备煤炭浮选促进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日期:2020/8/3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20﹞年140号),我会组织开展了《头孢活性酯副产物制备煤炭浮选促进剂》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1)。请您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会。
联 系 人:吴刚 徐晓莉
联系电话:010-84885718
传 真:010-84885227
邮 箱:xuxiaoli1399@163.com
附 件:
1、《头孢活性酯副产物制备煤炭浮选促进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files/file/202010/20201016141446844684.doc
2、意见反馈表/files/file/202010/20201016141532393239.doc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