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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日期:2016/2/19


 

  为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管理计划,环保部制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于2016125日以2016年第7号公告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告正文及附件可到环保部网站查询。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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