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险废物管理研讨会在京召开
日期:2008/1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08年8月1日发布并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同时了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颁布实施后有关企业和单位面临的问题及对我国开展危险废物管理的建议和意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于2008年11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了“化工危险废物管理研讨会”。
会议由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周献慧主持,国家环保部、国家工信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浙江省固体废物所、各专业协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中化、中国化工等五大公司以及相关的石油和化工企业的代表67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专务孟全生到会并讲话。总结了近几年来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化工行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国家环境保护部于飞处长、国家工业信息化部刘志鹏处长分别介绍了对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政策,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研究所王琪所长、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中心张宇副主任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鉴别和处理的程序。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该公司的危险固废的处理技术和装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危险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方式、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了交流。有不少行业协会和企业反映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对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一些量大面广、介于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之间的一批所谓的“灰色废物”的界定、处理问题。又如,化工行业的废盐水产生量很大,经蒸发浓缩后产生废盐达到1吨/吨-产品左右。如将大量的废盐作为危险废物,在任何企业和地区处置起来都很困难,既不能焚烧、又无处填埋,出售又受到盐业管理规定的限制,企业无法将废盐作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出售。因此,需要国家有关部门从法规、政策层面上研究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组织研发工业废盐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工业废盐销售办法,以充分利用含有机物的氯化钠资源,为企业切实解决工业废盐的出路。
与会代表反映,化工废物可资源化利用程度较高,但由于含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成分,致使其综合利用产品中也含有一定量的有害物质。目前对一些综合利用产品尚未制定标准,对其用途也没作出要求,下游企业在综合利用过程中,如果不加强污染风险防范,极易造成二次污染。由于石油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具有产生量大、种类繁多、组分复杂、有毒物质含量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石油和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的难度。目前行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支撑体系,很多废物没有有效的处理方法,直接影响企业和行业的发展。因此必须研究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及产品质量标准,指导企业安全合理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避免危废的不安全转移。
会议认为,石油和化工行业作为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有责任要切实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会议提出5点对策:1、全行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感;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3、根据行业现状,积极推进石油和化工企业的清洁生产;4、加强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5、依靠技术进步,为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石油和化工行业有不少危险废物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出路,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还出现了很多问题和障碍,希望企业积极与协会联系和沟通,石化协会将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争取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