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派员参加《汞问题国际法律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日期:2012/8/29
协会派员参加《汞问题国际法律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汞问题国际法律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27日至7月2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召开。来自146个国家和10多个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共6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
由环保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就文书草案中的各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产品与工艺、大气排放、供应与贸易、贮存与废物利用及污染场地、信息及意识提高、资金机制、遵约机制等议题分别成立了接触小组进行磋商,会议继续召开法律组会议审议接触小组达成共识的文件案文。会议总体气氛平和,在核心控制条款和资金技术议题上,不同利益方意见分歧依旧,但求共识、谋成果的意识高涨,各方均展示出愿意妥协的灵活意愿。虽然本次会议成果有限,但主要控制条款走向逐渐明朗,有助于最后一次会议达成共识。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1、添汞产品和用汞工艺;2、排放和释放;3、汞供应和贸易;4、成效评估;5遵约机制;6汞贮存和含汞废物处置与管理;7、污染场地;8、资金机制;9、法律小组工作。
我国代表团在全会上介绍了中国就本轮谈判所持的基本立场和主张,指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涉及环境保护公约顺利谈判的基础,资金机制和技术支持是带动其他议题谈判的关键;呼吁发达国家应充分认识到资金机制和技术支持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就此尽早达成共识,推动谈判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在添汞产品领域的谈判中,适时提出反映我本质利益的建设性意见,得到各方认可,为打破该议题谈判僵局作出了贡献。下一步工作将加强谈判对案研究,积极应对INC5,同时加强“十二五”规划的落实,为签约和履约做准备。